自贡市自流井区漆树机砖厂越界开采案
自贡市自流井区漆树机砖厂从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在自贡市自流井区漆树乡丁香村四组越界开采页岩,开采面积为2149.88平方米(合3.22亩),开采页岩15700吨。
2018年1月18日,自流井区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调查。自贡市自流井区漆树机砖厂越界开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矿产资源管理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2018年2月13日,自流井区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参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对自贡市自流井区漆树机砖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2、没收越界开采所得31400元,处违法所得22%的罚款6908元,合计处罚金额38308元。
2018年2月26日,全部执行完毕所有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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