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尊敬的钟先生:您好!
您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互动类信息平台上反映“ 仙市镇东部新城指挥部拖欠征收土地费用”问题(受理编号1665977250844)已收悉。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自贡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的规定,“征收我市行政区域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征收土地承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东部新城仙市镇范围土地征收的承办单位是沿滩区仙市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组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征收土地补偿补助安置等工作,并按规定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责成自贡市沿滩区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办理。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