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荣州王氏编《王禹志》,开自贡地区修志之先河。宋代,始修《富顺志》和《荣州图经》。明、清时期,朝廷颁诏各地修志,富、荣两县大兴修志。荣县先后成志8部,富顺县延至民国新修或续修《富顺县志》12次,其中,清乾隆42年(1777)段玉裁主修的《富顺县志》,任过清翰林院国史馆纂修赵熙编纂的《荣县志》,被史学界誉为巴蜀名志。民国初年,简阳人玉荷山樵写成类似方志体例的《自流井》(第一集)。抗日战争末期,市政府奉令修志,在市长刘仁庵主持下市政府编纂、出版《自贡市市政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年代党中央倡议各地修志,自贡动议过此事,未成。1980年党中央又重提编纂社会主义地方志书,全市积极响应。
一、第一轮修志
1981年至1985年,为组织准备和思想发动阶段。1981年12月,荣县率先建立编委会和办公室。1982年8月,建立自贡市地方志编委会及办公室。至1984年3月,市、区县修志机构全部建立,配备专职修志人员。1985年国务院规定:地方志工作由人民政府主持。8月市人民政府重新调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加强领导。1985年9月,召开区、县领导人和市级机关负责人会议,部署全市地方志工作任务。
1986年至1988年,为收集资料和编写长篇阶段。1986年市人民政府决定把地方志工作纳入目标任务进行管理,实行考核奖惩。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根据地方志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听取汇报,分析情况,研究工作,制定措施。1987年10月,市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批准《自贡市地方志工作调整规划》。市级各部门搜集文字资料3亿字以上,编写资料长篇25部。其中城市建设志资料长篇分为9个分册,200余万字,在全国城建系统产生较大影响,并在国家建设部修志工作会上作经验介绍。
1989年至1992年,为编纂区县志和市级专业志阶段。1989年初,决定《自贡市志》的编纂工作分两步走:先编写市级专业志,在此基础上再编写《自贡市志》。同年起,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1989年12月,《大安区志》《自贡市广播电视志》《自贡市科技志》《自贡市税务志》首批通过审查验收,批准出版。1991年12月,市人民政府批准《自贡市志》总体设计方案。1992年11月市人民政府又批准《自贡市志》总纂、副总纂组成人员,具体负责《自贡市志》编纂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总纂定稿工作。至1992年,42部市级专业志和5部区县志全部验收合格,批准出版,其中5部区县志、36部市级专业志获全国、省、市优秀成果奖。
1993年至1997年,为编纂出版市志阶段。1993年,市志编纂工作全面铺开。1994年底,形成送审稿,分送市志审核组审查。1995年5月,报省政府审批。1996年4月,省政府终审结束,批准出版。1997年11月,《自贡市志》由方志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全志除序言、凡例、总述、大事记、附录、编纂始末外,共42篇,230万字,近100副彩照,分合订本和分卷本(上下)两种。1998年,《自贡市志》获自贡市社科成果一等奖、省社科成果三等奖。次年12月,召开首届地方志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49名。
二、第二轮修志
2001年,省政府将荣县列入全省23个第二轮修志试点县之一。荣县根据省的要求,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后因机构改革等原因,续修试点中断。2004年底,恢复《荣县志》续修试点工作。2006年3月28日,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要求,印发《关于全面开展自贡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启动自贡市第二轮修志工作。是年4月6日,召开市地方志编委会会议,确定第二轮修志总体规划,决定续修市志和区县志,新修《高新区志》;5月9日,印发《〈自贡市志〉(1991-2005年)编纂方案》;至8月底,全市已有130余个单位成立编纂机构,落实编纂人员。
至2016年年底,市委、市政府规划出版的8部志书中,《自贡市志》《荣县志》《富顺县志》《自流井区志》《贡井区志》《沿滩区志》《高新区志》已出版发行,《大安区志》正在出版过程中。其中,《自贡市志》获全省第十六次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和全省地方志成果一等奖,其余出版的志书多数获得全省地方志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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