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查询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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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市公积金中心类别:缴存发布时间:2023-10-31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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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查询服务指南 |
办理时间、地点 |
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网上服务大厅或微信公众号或市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各管理部 |
受理
条件 |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
办理
材料 |
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
若特殊情况需委托家庭成员办理提取的,还须提供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关系证明及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非家庭成员办理提取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的原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渠道申请,按平台要求提供资料。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归集管理科 0813-8213538 /0813-8218220
贡井管理部 0813-3310406
大安管理部 0813-2202528
沿滩管理部 0813-3801816
荣县管理部 0813-6201033
富顺管理部 0813-7201492
自流井管理部 0813-8262692 |
设定依据 |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3缴存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公积金中心有义务提高查询服务”。 |
办理
流程 |
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职工或受委托人通过窗口、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查询→公积金中心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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