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 缴存

返回完整页面
公积金账户变更、信息变更服务指南
来源:自贡市公积金中心类别:缴存发布时间:2023-10-31阅读:
公积金账户变更、信息变更服务指南
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网上服务大厅或市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各管理部。
受理
条件
1.单位信息发生变动;
2.职工信息发生变动。
办理
材料
单位信息变更:
1.单位名称变更: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编办文件、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企业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单位法人变更备案表》、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
3.办公地址变更: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经办人变更:《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变更备案表》。
职工信息变更:
1.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变更: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凭身份证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信息更正说明。
2.除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外的变更:                                         
单位经办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息更正说明;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渠道申请,按平台要求提供资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归集管理科     0813-8213538 /0813-8218220                        
贡井管理部     0813-3310406
大安管理部     0813-2202528  
沿滩管理部     0813-3801816
荣县管理部     0813-6201033  
富顺管理部     0813-7201492
自流井管理部  0813-8262692
设定依据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自住金管委发〔2021〕6号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单位缴存登记信息或职工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
流程
单位、职工信息变更,可通过网厅或柜台提交相关资料→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
其他 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网厅或柜台办理变更登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