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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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市公积金中心类别:缴存发布时间:2024-11-25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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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服务指南 |
办理时间、地点 |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网上服务大厅或市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各管理部。 |
受理条件 |
1.新调(转)入的职工;
2.每年正常调整基数。 |
办理材料 |
真正调整无资料,调整错误需更正的提供情况说明。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归集管理科 0813-8213538 /0813-8218220
贡井管理部 0813-3310406
大安管理部 0813-2202528
沿滩管理部 0813-3801816
荣县管理部 0813-6201033
富顺管理部 0813-7201492
自流井管理部 0813-8262692 |
设定依据 |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自住单位缴存登记信息或职工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0813-12345 |
设定依据 |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自住金管委发〔2021〕6号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条:单位每年应在计算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后,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办理流程 |
单位经办人通过网厅提交→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 |
其他 |
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一年调整一次,四舍五入保留到元,月缴存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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