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决定信息公开(自环法富顺查字〔2024〕12号)
来源: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类别:配套办法发布时间:2024-12-27阅读:
 
生态环境配套办法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配套办法类型 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决定依据 决定内容 配套办法决定日期 公开截止日期 决定机关 备注
自贡市众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91510322744650313N 邹永洪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自环法富顺查字[2024]12号 自贡市众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管控期间,未按照规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公民应当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规定。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 对自贡市众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1辆车牌号为川C·23861的国三重型载货汽车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4年12月27日起至2025年1月25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的1辆车牌号为川C·23861的国三重型载货汽车存放于自贡市众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场地内。在此期间,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 2024.12.27 2026.6.26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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