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决定信息公开(自环法贡井解查字〔2025〕1号-3号)
来源: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类别:配套办法发布时间:2025-01-08阅读:
 
生态环境配套办法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配套办法类型 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决定依据 决定内容 配套办法决定日期 公开截止日期 决定机关 备注
自贡市海峰轻纺有限公司 91510303620734742L 吴仲文  解除查封 自环法贡井解查字〔2025〕1号 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2025年1月8日12时解除臭氧污染预警,依法对该公司3条PVC管材生产线解除查封 2025年1月8日 2026年7月7日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  
贡井区家源美佳家具厂 92510303MACWEN9E9F 晏麒理  解除查封 自环法贡井解查字〔2025〕2号 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2025年1月8日12时解除臭氧污染预警,依法对该厂的喷漆房予以解除查封 2025年1月8日 2026年7月7日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  
贡井区艺萱建材经营部 92510303MA67KXYMXR 熊红彬  解除查封 自环法贡井解查字〔2025〕3号 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2025年1月8日12时解除臭氧污染预警,依法对该经营部的重汽王牌重型载货车予以解除查封 2025年1月8日 2026年7月7日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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