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免0.85万名非民族自治地区幼儿保教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为3.18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三、向0.8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四、持续为289.58万名全市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提高234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七、实现符合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代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促进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为3354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二、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三、实施4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四、实现112个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十五、实现3个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十六、对1056个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进行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十七、新(改)建350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八、实施乡村客运线路提质升级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九、治理1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5户农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支持47个行政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一、实施28个行政村、26421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0个。(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三、建成5个安全社区,提高建设单位风险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二十四、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