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0.8万名幼儿保教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为1.1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三、支持选派54名教师到“三区”支教。(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四、免除1.75万名中职学生学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五、持续为278.08万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对44604名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七、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八、提高240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九、提高145121名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水平。(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十、提高42.88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代缴5.32万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十二、提高30904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十三、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四、实施3180户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五、新(改)建200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六、治理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41户农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七、持续实施22个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八、实现1个行政村通光纤宽带。(责任单位:市通信办)
十九、建成3个安全社区,建设150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责任单位: 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妇联)
二十、新(改)建239座公共厕所、1520户农村户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一、实现130个“五馆”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十二、实现3个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十三、向13户未通电视贫困户配置电视入户接收装置。(责任单位: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